作用:
1、道路交通标志通常情况下设置在道路的右侧,司机容易看到的位置。对于像超车道、行车道、紧急停车带等车道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时,在路侧设置是有困难的,它通常是通过龙门架设置在道路的上方,便于司机观察,解决悬臂式交通标志杆相互遮挡的问题。在高速公路终点附近,还将一些禁令或警告标志设置在中间分隔带内。
2、设置交通标志的位置时要考虑标志之间不互相遮挡、影响,同时不会被其他建筑物阻挡司乘人员视线。
3、互通立交、服务区等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,以交通车辆接近交叉口或分流、合流处不会影响驾驶员视线为原则。
扩展:
1、道路交通标志设置(调整)应在新(改、扩)建道路建成通车前完成,路网中与此新(改、扩)建道路相关的道路上与其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,完善设置。
2、当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,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使用公路标号、城市道路名称标志,以使道路使用者了解其所在路线和位置。
3、标志应经常清洁、维护,保持足够的你反射性能,保证视认性。标志使用中还应避免其被数目遮挡、被路灯照明影响视认。
4、标志的形状、颜色在其使用期内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。